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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提名推荐辅导员作为2012年先进教育工作者候选人的通知
 
 
   
 
     
         

各院(系):
根据学校“关于评选2012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”(西石大人〔2012〕103号)精神,全校推荐辅导员候选人名额为1名,由院(系)向学生工作部提名,学生工作部组织推荐。为做好此项工作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院系提名名额
各院(系)至多可提名2名辅导员参加学生工作部组织的全校推荐。
1.各院(系)可在本院(系)和其他院(系)各提名1名辅导员;
2.各院(系)提名的2名辅导员中须有1名是在新校区工作;
3.被提名的辅导员原则上应为一线专职辅导员。
二、提名条件
符合《关于评选2012年优秀教师先进教育工作者的通知》中规定的相应评选条件。
三、评选推荐工作小组
组  长:雷西合
副组长:种宇宏 赵  健 齐仲锋
成  员:各院(系)学生工作负责人
四、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
1.各院(系)于6月14日上午10:00前向学生工作部书面提名至多2名辅导员预备人选。为确保工作进度,请同时提交受到本院(系)提名的辅导员“优秀教育工作者”书面推荐表一式两份(A4纸双面打印)。
2.学生工作部于6月15日上午8:00在校本部学生处会议室召开评选推荐工作小组会议,投票选出向学校推荐的1名辅导员人选,并进行公示。
3.公示无异议后,6月18日下午向人事处报送材料参加学校统一评选。
五、工作要求
1.在辅导员队伍中单设推荐名额,充分体现了学校对于学生工作队伍的重视、关心和肯定。各院系要高度重视,在本院系辅导员中认真酝酿,坚持实事求是、好中选优、宁缺勿滥的原则,提名有突出贡献或作出较大成绩的辅导员参加推荐。
2.由于此项工作时间紧、任务重,各院(系)务必按照本通知时间安排,按时提名人选。待学生工作部组织的评选推荐会结果产生后,请于当日内提交被推荐者电子版材料及照片。
联系人:高黎   联系方式:88382191,36866845@qq.com
 
附件:2012年先进教育工作者(辅导员序列)提名表(请点击标题下载)


学生工作部
二〇一二年六月十二日

 
     
    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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